公告單位:教務處                     公告種類:獎學金公告

公告標題:115-1學期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教務處,115年10月7日止)
公告日期:2026/8/18 下午 12: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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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附件:115-1學期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及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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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內容: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申請標準,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
  (二)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或無記過之紀錄者,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
  
  二、相關辦法及表件請至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