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教務處
公告種類:獎學金公告
公告標題:
114學年度第2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教務處,115年3月6日止)
公告日期:
2026/1/23 上午 11: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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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一)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二)持有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或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三)114-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體育七十五以上,在校表現良好。
二、相關辦法及表件請至附件下載使用。